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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州华光职业学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http://jwc.hgu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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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州华光职业学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http://jwc.hgu.cn 根据我院学籍管理规定及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:学生毕业需通过所有课程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技能等级证书。为确保教学质量,使挂科的(经补考仍未通过、缺考、违纪、旷课)学生能尽快掌握所学知识,消除挂科。经研究,决定从3月6日开始办理重新学习,主要以开设重新学习班、跟班学习、个别辅导的形式进行。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:

    一、报名方式 学生根据挂科的情况,到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处领取重新学习单(每门课程一式两份),填写相关信息并到教务处盖章,财务缴费(三年专60元/学分、五年专一年级40元/学分),最后将上述申请单分别交教务处与各二级学院秘书处。     二、报名对象 经补考仍不及格、缺考、违纪、旷课的学生及考试已及格但分数不高,拟提高成绩的学生。后者若重新学习的成绩比原来的成绩低,以原来的成绩为准。     三、学习方式 (1)重新开班 单门课程报名人数达到25人及以上采取开班的形式。学生根据公布的上课时间地点参与学习。 (2)跟班学习 单门课程报名人数少于25人且本学期有开设相关课程,采取跟班学习的方式。跟班学习的原则上要跟班听课,因课程冲突的以自学为主,任课老师要给予辅导。期末考试有冲突的可申请缓考,参加开学前的补考。 (2)个别辅导  在重新开班与跟班学习都未能满足的情况下,采取个别辅导的方式。参与个别辅导的学生必须根据公布的邮件等联系方式,主动联系辅导教师。担任辅导任务的老师有责任给予答疑,指导。个别辅导重新学习的考试时间由老师与学生商定,并报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备案。     四、数据汇总及发布 各二级学院在重新学习报名结束之后,按照附件(重新学习汇总表)的要求汇总相关数据并报送教务处。专业基础课、专业课由各二级学院确定辅导的具体安排,公共基础课(含大学英语课)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基础部与商学院确定辅导的具体安排。 报名结束后一周内由教务处及各二级学院公布重新学习的具体安排(通知栏、网站、QQ等)。对于重新开班的课程,以公布上课时间与上课地点为主。对于跟班学习的课程,要保证本学期有开设相关课程并征得任课教师的同意,以公布上课时间与地点为主。对于个别辅导的课程可公布辅导教师电子邮件或电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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